楚天都市報訊 (記者餘皓 湖北日報大學生記者團楊帆)上周,因潑硫酸報複致女友死亡的武漢男子張某某,涉嫌故意傷害罪在法院受審。
  今年57歲的張某某,離異後與已婚女子熊某相識並同居。去年6月3日上午9時許,張某竄至武昌團結路熊某的工作單位,以不滿對方提分手為由爭執,後向熊某潑出硫酸,致熊某面部多處燒傷,濺出的硫酸還致另一人受輕微傷。今年元旦,熊某因燒傷重併發症身亡。據張某向法庭辯稱,案發前購買的硫酸是用於清潔廁所,並非蓄意報複,是一時情緒衝動所致。但此說遭公訴人駁斥,“張某在公安部門的交待明確稱潑硫酸就是報複。”公訴人認為張某某實施傷害的手段殘忍,建議法庭判其死刑。
  法庭表示擇日宣判該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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