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南大聯盟-part21 (司法獨立不等於濫權。判決不公?判決違法?) 法官,判決我必須連帶清償490萬元,我該還冥紙幣或新台幣?請拿出借款約定書及借據農會擔保放款簡介:*應檢附之資料 (1)授信申請書 (2)個人資料表  (3)借款酒店打工人全戶戶籍謄本二份、身份證影本1份  (4)連帶保証人身份証影印本一份  (5)地籍圖 (6)建物測量成果圖 (7)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  (8)不動產買賣契約書(一年內新買賣案件)影本 (9)會員入會申請書(借款人酒店兼職或其同戶家屬需農會會員) 南投地方法院97年度司促字第599號支付命令,訴訟標的490萬,連帶清償490萬,經被告異議後進入訴訟程序。 趙思芸法官,本人父親張桂林於87年5月6日死亡,審理期間被告已提出張桂林死亡除戶證明,94年9月21日張燒烤桂林不可能向任何行庫有借貸行為,且依農會擔保放款簡介所述,借款人應檢附戶籍謄本,此時張桂林已死亡,只有除戶戶籍騰本,原告埔里鎮農會如何核准放款? 又94年9月21日埔里鎮農會有張桂林000068支出傳票轉帳支出4,893,166元,如此,烤肉取款用印為何?流向何人帳戶?以中國人習俗,陰間所用的錢是金紙銀紙,即所謂的冥紙;若94年9月21日真有此筆借貸,此時已死的張桂林是以冥紙還是新台幣轉帳支出?我又該如何清償如此荒謬債務?  為父母寫給政府官要100封存証信函酒肉朋友之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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